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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县二中实验学校校车对外公开出售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6-30浏览人次:

经学校研究决定 ,我校拟对以下校车进行公开出售 ,请意向购买人向泸县二中实验学校提出要约 。

 

序号

车牌号

核载人数(人)

购买日期

出售底价(元)

用途

投标保证金金额(元)

保证金缴纳账户

1

E68796

56

2020年8月

365909

小学生校车

20000

泸县二中实验学校(泸州银行泸县支行9200000455558451)

2

E80211

44

2021年8月

298857

幼儿园校车

20000

一、出售校车情况 。

二、出售人 。

上述校车的出售人为泸县二中实验学校 。

三、意向购买人的报名条件 。

意向购买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、其他组织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。

四、现场勘查 。

意向购买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 ,意向购买人报名视为自行完成了现场实地勘查 ,对拟出售的校车无异议 。

五、报名时间:2023年6月30日8:30时起至2023年7月6日18:00时止 。

六、开标时间:2023年7月7日上午9:00时 。

七、开标地点:泸县二中实验学校三楼会议室 。

八、报名方式及材料

(一)在报名时间内 ,意向购买人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意向购买人报名条件的资料;包含了公司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等拟购买条件的资料 。

(二)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负责 ,不得弄虚作假 。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 ,一经查实 ,取消其报名资格 。

(三)报名材料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泸县二中实验学校 ,联系人:刘先生 ,联系电话:13696101119 ,地址:泸县玉蟾大道西段酒香大道旁 。

九、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。

(一)上述列表校车意向购买人应在报名时向出售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,具体缴纳保证金金额及转入账户对应以上明细表 。意向购买人须在2023年7月6日18:00前(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)将应交纳保证金转入出售人账户 ,缴纳时必须注明“校车购买投标保证金” 。

(二)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购车款 ,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开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;意向购买人已投标报名 ,但未参与开标的 ,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。

 十、购买人的确定及付款方式 。

(一)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出售底价 ,采取报价最高者中标的原则 ,购买人确定后5日内签订购买合同 。

(二)确定的意向购买人若在5天之内不与出售人签订合同的 ,视为意向购买人放弃购买 ,出售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。

(三)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清全款 。

十一、解释权:

本出售公告属要约邀请 ,由泸县二中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。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告人:泸县二中实验学校

2023年6月29日   

 

小学校车图片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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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校车图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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